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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ML1-400/4300系列漏电断路器



一、产品概述


    DLML1系列漏电断路器(以下简称漏电断路器)是本公司综合采用国际先进技术设计、开发的新型断路器之一。适用于交流50/60Hz,额定工作电压至400V,额定工作电流从16A至630A的配电网络电路中作为漏电保护之用,也可防止因设备绝缘损坏,产生接地故障电流而引起的火灾危险。并可用来分配电能和保护线路及电源设备免受过载、短路等故障的损坏,亦可作为电动机的不频繁起动及过载、短路保护。
    该漏电断路器具有体积小(和相对应的塑壳断路器体积相等)、分断高、飞弧短及剩余动作电流可调节等特点,同时可带报警触头、分励脱扣器、辅助触头等附件,是用户使用的理想产品。
    漏电断路器垂直安装(即竖装),亦可水平安装(即横装)。
    本产品符合GB6829idtIEC60755.GB14048.2idtIEC60947一2标准。

二、型号及其含义



三、功能特点


漏电动作电流I△n(可调):(30)50mA-500mA.
漏电动作时间(可调):非延时<0.1s、延时0.2s/0.4s/0.8s(1s)。
数码显示实际漏电电流。
漏电脱扣指示:发光二极管。
漏电报警及脱扣功能:
①报警后脱扣-漏电电流达到0.65I△n±10%时开始报警,当漏电电流达到0.8 I△n±10%时脱扣动作。
②只报警不脱扣-当电电流达到I△n±10%时报警,但不能脱扣。
③报警形式-断路器内峰鸣器音响信号。
           -外接采用特殊辅助触头动作(触头容量AC220V,1A)


四、分类


3.1按极数分

3.2按操作方式分

3.3按接线方式分

3.4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分

3.5按过电流脱扣器型式分

四极(4P)

手柄直接操作

板前接线

延时型(可调)

瞬时脱扣型

三极四线(3N)

电动机构操作

板后接线

非延时(<0.1s)

复式脱扣型


转动手柄操作





附件名称/

附件代码/

过电流脱扣方式


不带附件


报警触头

分励脱扣器

辅助触头

欠电压脱扣器

瞬时脱扣器

200

208

210

220

230

复式脱扣器

300

308

310

320

330



五、正常使用条件


  4.1周围空气温度
  4.1.1周围空气温度上限为+40℃;
  4.1.2 周围空气温度下限为-5℃;
  4.1.3周围空气温度24h平均值不超过+35℃;
4.2海拔:安装地点的海拔不超过2000m。
4.3污染等级:3。
4.4安装类别:Ⅲ
4.5大气条件:大气相对湿度在周围空气温度为+40℃时不超过50%;在较低温度下可以有较高的相对湿度;最湿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并考虑到因温度变化发生在产品表面上的凝露。
4.6外磁场:漏电断路器安装场所附近的外磁场在任何方向不超过地磁场的5倍。

六、主要技术参数


6.1漏电断路器的额定值


型号

壳架等级额定电流Inm(A)

额定电流In(A)

额定工作电压Un(V

极数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

I△n(mA)

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

I△n(mA)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Icu(KA)

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Ics(KA)

飞弧距离(mm)

DLML1-100

100

16、20、25、32、40、50、63、80、100

400

3、4、3N

30、50、100、200、300、500

15、25、50、100、150、250

30

15

≤50

DLML1-225

225

100、125、160、180、200、225

400

3、4、3N

50、100、200、300、500

25、、50、100、150、250

30

15

≤50

DLML1-400

400

225、250、315、350、400

400

3、4、3N

100、200、300、500

50、100、150、250

50

25

≤100

DLML1-630

630

400、500、630

400

3、4、3N

100、200、300、500、1000

50、100、150、250、500

65

40

≤100

DLML1-800

800

700、800


3、4、3N

100、200、300、500、1000

50、100、150、250、500

65

40

≤100


注:四档剩余动作电流调节可由用户任意选定。

6.2配电用漏电断路器过电流脱扣器各极同时通电时的反时限断开动作特性


序号

试验电流名称

I/In

约定时间

起始状态

1

约定不脱扣电流

1.05

2h(In>63A),1h(In≤63A)

冷态

2

约定脱扣电流

1.30

2h(In>63A),1h(In≤63A)

紧接着序1试验后开始


6.3电动机保护用漏电断路器过电流脱扣器各极同时通电时的反时限断开动作特性

序号

整定电流

约定时间

起始状态

Inm=100A

Inm=225A、400A

Inm=630A

1

1.05In

>2h

>2h

>2h

冷态

2

1.2In

≤2h

≤2h

≤2h

紧接着序1试验后开始

3

1.5In

≤4min

≤4min

≤8min

热态

4

7.2In

T≥1s

4s<T≤10s

6s<T≤20s

冷态


6.4漏电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分断时间。

6.4.1一般型漏电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分断时间

漏电电流

I△n

2I△n

5I△n1)

10I△n2)

非延时型

最大断开时间(s)

0.2

0.1

0.01

0.04

延时型

最大断开时间(s)

0.7/1.2/2.2

0.6/1/2

0.5/0.9/2

0.5/0.9/2

极限不动作时间(s)

-

0.2/0.4/0.8

-

-

注:1)对I△n ≤30mA的漏电断路器用0.25A代替5I△n。
    2)对I△n >30mA的漏电断路器用0.5A代替10I△n。
    3)用户若需特殊漏电动作电流规格,请在订货时或设计图中注明。

6.5漏电断路器反时限保护特性曲线


七、结构与工作原理

7.1、本系列漏电断路器是电子式漏电断路器,主要由零序互感器、电子控制漏电脱扣器及带有过载和短路保护的断路器组成,所有零部件都安装在一对塑料外壳中。
7.2、当被保护电路中有漏电或人身触电时,只要剩余电流达到整定动作电流值,零序互感器的二次绕阻的输出信号就触发可控硅导通,并通过漏电脱扣器使漏电断路器动作,从而切断电源起到漏电和触电保护作用。工作原理(见图)
7.3、当被保护电路出现过载或短路时,复式脱扣器完成延时或瞬时脱扣动作而使漏电断路器动作,从而切断电源起动过载或短路保护作用。
7.4、使用和维护
 断路器中长延时、短路保护特性是由制造厂整定,用户因无专冂调整设备请不要随意调整。
 主电路通电状态下,按“试验”按钮,此试验工序只证明断路器本身是否正常,但不能表示具体漏电动作电流值和时间。(用试验按钮3次,应正确动作,带负荷分合开关3次,不应有误动作)。
 装有欠压脱扛器的断路器,欠压脱扣器必须先通电.断路器才能再扣及合闸。否则损坏开关!
 若用断路器直接保护人身安全,则漏电动作电流应选I△n ≤30mA(对于某些潮湿、医用场合I△n =10mA本厂不生产)。
 耐压试验及绝缘电阻的测试是,只能在相对地之间进行。相间不能进行上述测试,这是由于产品内有电子元器件的原因。
 漏电断路器上标有电源侧(例1.3.5)和负荷侧(例2.4.6),必须按规定安装接线,不能倒进线。因为倒进线当漏电动作时会烧坏电子元件。
 三相负荷不平衡应控制在25%以内。
 安装前应检查低压电网的对地绝缘电阻。
 电工应定期(例1个月)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功能。严禁用相线直接触及零线做动作检查。
 电工应定期巡检,及时发现运行故障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 新安装的断路器若发现“误跳”,应及时检查是否有重复接地或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接线有误,相-零线接反等等。
 在用户遵守保管和使用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封印完好,若属本厂质量问题,本厂负责更换或修理。

八、外形及安装尺寸


型号

壳架等级额定电流(A)

极数


安装尺寸

A

B

D

a

b

Φd

DLML1-100

100

3

90.5

195

110

20±0.14

167±032

2-φ5+0.32 0

4

120

195

86.5

60±0.20

167±032

4-φ5+0.32 0

3N

120

155.5

86.5

60±0.20

167±032

4-φ5+0.32 0

DLML1-225

225

3

105

213

110

35±0.16

170±032

4-φ5+0.32 0

4

140

213

110

70±0.23

170±032

4-φ5+0.32 0

3N

140

213

110

70±0.23

170±032

4-φ5+0.32 0

DLML1-400

400

4

182.5

303

155

44±0.26

240±043

4-φ7+0.33 0

3N

183.5

303

155

44±0.26

240±043

4-φ7+0.33 0

DLML1-630

630

4

280

342

155

70±0.23

310±043

4-φ7+0.33 0

3N

280

342

155

70±0.23

310±043

4-φ7+0.33 0

DLML1-800

800

4

342

342

155

70±0.23

310±043

4-φ7+0.33 0

3N

342

342

155

70±0.23

310±043

4-φ7+0.33 0


九、选用原则


9.1、选择漏电断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时,应充分考虑到被保护线路和设备可能发生的正常泄漏电流值,必要时可通过实际测量取得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泄漏电流值。
9.2、选择漏电断路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应不小于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的最大值的2倍。
9.3、手持式的电动工具、移动电器、家用电器、插座、建筑工地用电器(额定电流不小于100A)等设备接地有困难的应优先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30mA或以下的漏电断路器。
9.4、单台设备可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3mA或以下的漏电断路器。多台设备(多支路)的总保护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30mA或以上的漏电断路器。
9.5、安装在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30mA或以下的漏电断路器。

十、订货须知


用户在定货时必须说明:
10.1、漏电断路器的型号及名称;
10.2、漏电断路器过电流脱扣器的额定电流;
10.3、漏电断路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
10.4、漏电断路器的分断时间;
10.5、保护种类、极数及数量;
10.6、漏电断路器内部附件和外部附件的额定电压。
      例如:订购DLML1-100P/3310漏电断路器,过电流脱扣器额定电流40A,额定
      剩余动作电流30/50/100mA(三档可调),分断时间<0.2s,
      三极,带分励脱扣器(AC230V),电动操作机构(AC230V),配电保护用,数量
1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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